各学院:
根据《关于开展2022-2023学年度“学习进步奖”“学习进步标兵”评选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经学生个人申请、班级评议、学院审查、学工处复核,现将2022-2023学年度“学习进步标兵”及“学习进步奖”评选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(具体名单附后)。
公示时间:2023年11月15日—11月17日。
公示期间,如师生对此存有异议或认为评审过程中有违纪违规现象的,可向学校书面反映,反映情况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,有理有据,以便调查核实。
学生处联系电话:027-89649886
电子信箱:wsyxgc@foxmail.com
学生工作处
2023年11月15日
附:
2022-2023学年“学习进步标兵”“学习进步奖”初评名单





